必先与之的上一句?“必先予之”是错误的,正确的是“必先与之”。“必先与之”的上一句是“将欲取之”。意思是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出自春秋老子《道德经·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那么,必先与之的上一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道德经中的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是什么意思
汝竖核铅不氏巧闻,欲要取之,必先予之余好
译文:
你没听说过,要想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你必须首先付出。
将欲取之必先予的典故
欲将取之,必先予之
老子《道德经》余码第36章:“将欲去之,必固举之;将欲竖滚哪夺备扮之,必固予之。将欲灭之,必先学之。”主要意思是:想要夺取它,必须暂时给予它。
这句话流传至今,已经变成了“将欲取之 必先予之”
将欲取之必先予的出处
你好!
我觉得应该是:欲其取之,必先与之。
不是
予之。
释义
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些什么。
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出处
《
老子
》三十六章:“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另外,《战国策·魏策一》《周书》曰:“将郑竖肢喊世欲纤稿败之,必姑辅之;
将欲取之,必姑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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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之,必先予之什么意思
出自老子的《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解释】
(1)微明:即与含而不露的“袭明”相类似的“光而不耀”(五十八章)的明,义指不引人注意或令人难以察知的明道境地。
(2)柔弱胜刚强:柔,灵敏机动的因应弹性;弱,善下之的低姿态;刚,缺乏弹性;强,骄矜强横。柔弱胜刚强即灵动因应的低姿态可以战胜缺乏灵动弹性的强横者之义。
本章上半部所例示的从反面蓄势以求得正面目标的够取的“取与之术”是一种荡秋千式的局势推动术。
这种局势推动术凭籍两翼展开,互为凭依的灵动,因顺所要干预的系统的固有震荡频率而顺势施动,它可以通过细小作用的渐进积累使得穗举系统震荡加剧而引发系统的突变,所以是一种柔弱胜刚强的行为机理猜则碧。
(3)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渊”是深厚而明澈的水体,喻指柔弱灵动的行为母体;“鱼”喻指深藏于行为母体之中的可出奇闪击的刚性配备;“利器”是普遍意义上的“兵”,是行为体的有效力的凭恃。鱼脱于渊相当于胳膊从肌体系统过分前伸,也就是邦之利器示人。
【译文】
想要收束它,必须暂且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须暂且增强它;想要废黜它,必须暂且兴举它;想要执取它,必须暂且给予它。
将欲取之 必先予之下一句
“汝不闻,欲要取之,必先予扮迹碰之”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想得到某样东西,你必须先给予它。州雹它表达了取得之前要先付出的思想,强调了付出厅谈和获取之间的辩证关系。
以上就是必先与之的上一句的全部内容,“欲其取之,必先予之。”这句话出自老子《道德经》第36章。原文为: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译文:想要收获它,先扩张,想要削弱它,先增强它。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