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什么是村庄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是指什么 农业建设用地可以建设什么 农耕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 农村设施建设用地
什么是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其实就是指乡氏灶中村建设用地,比如说乡镇集体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所进行的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而通常农村建设用地也会分为以下这几大类:
①宅基地。宅基地其实是农村的农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本集体所有土地,有些宅基地上已经建造了房屋,但有些宅基地上面没有建造房屋,一般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
②公益性的公共设施用地。这部分的用地主要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公益性设施用地,比如说常见的就是歼山提供教育,医疗,文化或者是娱乐等服务,例如村子里面的学校或者是卫生站等等。
③经营性用地。这一部分的用地主要是指那辩斗些具有生产性、服务性以及经营性的农村集体用地,也就是说可以利用这种土地来新办企业。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是指什么
农村建设腊差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旅局销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拆游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农业建设用地可以建设什么
农业项目建设用地是指与农业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誉中土地,即项目建设红线内的土地,不包括项目辐射(带动、庆段山覆盖、控制等)范围内的土地燃则。
农耕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
1、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卖尺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差配誉,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
扩展资料
未利用地分类
1、荒草地: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2、盐碱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3、沙地: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
4、裸土地:表层虚段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5、裸岩石砾地: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50%的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利用地
农村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农村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在该土地上投资或集资各种除农业建设的其它建设,其中包括农村公益事业用塌答地、公共设施用地、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且建设用地的睁销产权是归集体所有,农村人民仅享有使用权。
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有利于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土地价格,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促进土地在竞争性使用中实现更合理的配置。
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区别
一、范围不同。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二、性质不同。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转让限制不同。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转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部成员间进行。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悉衫游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